漁護署與蔬菜統營處合作研發室內「水耕蔬菜」標榜沒有農藥、毋須清洗、即割即食,業界預計會受愛健康和素食者歡迎,充滿商機。有投資者因而在工廈天台開設溫室園地,甚至打造魚菜共生的水耕系統,但現時工廈法規模糊,水耕場有違反地契的嫌疑,令業界慨歎無所適從。
室內「水耕蔬菜」,標榜沒有農藥、毋須清洗、即割即食,業界預計會受愛健康和素食者歡迎
其中一個在屯門工廈內開設的水耕場,種植場主管聲稱該溫室可同時容納約八十人,只要月付三百元,便可租用兩塊發泡膠板種植九棵大生菜,或者百多棵小菜苗,一個月後有收成,「客人要預繳半年租金,種子、營養液及其他工具須另外付費,現時已有三十人租用。」當問及場內消防設備,主管只說有一個門口進出,「我們亦有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及風扇降溫。」
在觀塘另一工廈地下,貼出海報宣傳出售水耕菜。公司負責人透露剛於去年開業,是全港首個魚菜共生的室內種植場。她解釋,現時坊間的水耕場會用營養液作肥料,含化學成份,她們則用魚的排泄物作肥料,加上室內種植,蔬菜無菌無污染,預計明年開始出租場地給客人種植。
有投資者在工廈天台開闢千呎溫室,經營水耕場,並供客人租地種菜
記者向地政總署查詢上述兩工廈經營水耕場是否符合地契用途,惟署方答覆模棱兩可,一方面稱工廈地契一般只准工業及倉儲用途,但又指水耕種植屬新興活動,地契能否涵蓋,仍需研究。漁護署則表示有意在工廈經營水耕種植人士,須向管業處、地政署及屋宇署查詢,確定有關工廈是否允許作此用途。
在屯門工廈天台經營水耕場的莫先生坦言,開業前曾向屋宇署查詢在室內開水耕場的要求,屋宇署指當中牽涉水電及消防,需要研究,因而轉向天台發展,花費數十萬興建面積千呎的可移動溫室水耕場地,「政府經常說活化工廈,推動水耕種植,卻無相應政策支援。」他不諱言,現時仍未弄清法律條文,不清楚在工廈開水耕場是否違規,只好見步行步,「我們都是想發展環保耕種,若將來政府說我們不合規格,只能清拆離場。」
業界慨歎政府推動水耕種植,卻無相應政策支援
漁護署是於2010年到日本取經後,港府決定把水耕種植系統引入香港,短短兩三年間,全港已有十多個水耕種植場營運,分佈不同地區的廠廈和天台,去年漁護署及長沙灣蔬菜統營處獲農業發展基金資助,把貨倉改裝成「全環控水耕研發中心」,建議政府將工廈變成蔬菜工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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